根据《自治区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方案》(新党教发﹝2019﹞42号)和《关于开展首批自治区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培育创建中期评估和第二批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新党教发﹝2021﹞112号)要求,经资格审查、综合评审、集中审议,遴选产生了3个党建工作示范高校、11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54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尚修虎 0991-2380260 王小兵 0991-2381386
电子邮箱:jygwgxc@163.com
附件:关于对第二批自治区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培育创建对象的公示.pdf
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