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承办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依托平台: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

[通知]关于举办2022年福建省高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和教科研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的通知

来源: ​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3日

闽师培[2022]006号

各高校人事处: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2〕6号)安排,决定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和教科研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时间

培训对象为各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种子教师),人数255名,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培训分两个批次来进行,时间初步安排在2022年10月中旬和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主题及内容

培训主题: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福建省实施意见,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训为示范,以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和教科研能力为重点,引领和带动全省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新时代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培训内容:包括师德师风与课程思政能力建设、以课程为核心的教学能力提升、以科研反哺教学的教科研能力提升、高校教科研团队建设与“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工作坊研修等。

具体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培训形式

实施线上线下混合式培训,线上研修先行,线下实行集中封闭式面授培训。

(一)线上培训:依托福建师范大学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合作共建的“教师培训云平台”来进行,学员可凭本人手机号码,登录“教师培训云平台”参加线上学习,并按计划要求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完成线上研修20学时。

(二)线下培训:学员集中在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培训一周,培训项目包括专家讲座、名师教学示范、工作坊研修、学员微格教学展示及专家点评指导等。

四、结业考核

学员完成线上线下研修学习任务,并提交一份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拨付。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往返及异地教学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所在单位差旅费有关规定回单位报销。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参训学员自行按时报到。

(二)请各高校于2022年9月16日前将《培训回执单》(附件2)以“单位名称”为文件名发送至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电子邮箱:916034857@qq.com。原则上参加过省级以上集中培训的学员不再选派参加同类项目培训。

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李春芳、陆碧哨,联系电话:0591-83446982,13609565839(李老师)13859679616(陆老师)。

附件:1.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和教科研能力提升示范培训名额分配表.docx

          2.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和教科研能力提升示范培训回执单.docx

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