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举办2021年福建省高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和教科研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1-10-25


闽师培[2021]6号

各高校人事处: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1〕7号)安排,决定开展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和教科研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青年教师队伍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培养、师德师风建设,提升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教育教学能力、一流课程建设能力、金课建设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教学研究能力、科学研究能力、教师专业发展能力等。

二、培训对象

福建省高校青年教师,人数为250名。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

本次示范培训内容分为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必修模块包括“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师德师风建设”“课程思政建设”“教学能力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教师专业发展能力”六部分内容,全体参训学员均可学习。

选修模块分为本科院校教师选修、高职院校教师选修两大类。本科院校选修课程主要包括“金课建设能力提升”“教学研究能力提升”“科学研究能力提升”等内容;高职院校选修课程主要包括“一流课程建设能力提升”“教学科研能力提升”“产教融合能力提升”等内容。

具体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时间

2021年10月-12月

五、培训形式

(一)线上培训:主要为重点课程的直播学习、各知识模块系统化的点播学习、小组讨论、线上工作坊、专家线上答疑、点评指导等。

(二)线下培训:鉴于疫情防控等不确定因素,如10月份线下集中培训条件成熟,则实施集中封闭式面授培训,分为2期进行,主要包括学员逐一进行微格教学能力测试、专家现场答疑、点评指导。如10月份举办线下集中培训的风险较大,将转为以线上工作坊、专家线上答疑、点评指导等模式进行培训。

六、线上培训平台、线下培训地点

本次参训学员可凭本人手机号码,登录“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教师培训云平台”参加学习,系统将自动记录学员在线学习时长。

(二)线下培训地点:福建师范大学

七、有关事项

(一)本次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拨付。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往返及异地教学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所在单位差旅费有关规定回单位报销。

(二)请各高校于2021年9月15日前将《培训回执单》(附件2)以“单位名称”为文件名发送至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电子邮箱:916034857@qq.com。

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林曦云、李春芳、陆碧哨,联系电话:0591-83446982, 13609565839(李老师)13859679616(陆老师)。

附件:1.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和教科研能力提升示范培训名额分配表

          2.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和教科研能力提升示范培训回执单

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