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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学期预备党员和共产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

发布时间:2020-09-22

各党总支:

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20年下学期预备党员和共产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0月20日—11月20日。

二、培训目的

教育引导预备党员和发展对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增强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尊重感和荣誉感,充分发挥好在践行爱国情、强国志和报国行中的模范引领作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三、方式与平台

本次培训采用线下集中面授与线上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混合培训模式。线上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www.uucps.edu.cn)和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云党校平台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在此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后使用统一发放的学习卡参加学习(已注册过的学员可直接登录并使用学习卡)。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还可下载大学生网络党校的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亦可关注“大学生网络党校微信公众号”了解各类资讯信息。

为强化培训效果,线下集中面授包括专题报告、分组研讨、微对话等形式,综合运用讲授式、案例式、互动式等教学方法,由党校、分党校集中组织实施。

四、培训内容

根据培训主题和培训目的,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和国史教育、入党的流程和程序、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性修养提升、优秀党员事迹学习等内容设置必修课程,围绕大学生心理健康维护、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设置选修课程(具体课程详见附件1、2,课程形式包括专家讲座、主题报告、专题访谈、案例教学、专题片、纪录片、微课等。

五、学习方式与考核

(一)学习环节

培训分课程学习、交流研讨、撰写思想汇报、在线考试四个环节。

1.课程学习: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学时)的必修课程学习,同时可自主选学选修课程。

2.主题研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结合培训心得和学习实际进行网上集中研讨。推荐主题如下:

◆我身边的战“疫”故事

◆如何理解爱国,你是如何爱国的?

◆我对党的认识

◆我的入党初心

3.撰写思想汇报:参训学员结合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和自身学习实际,围绕“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争做新时代学生楷模”主题,撰写一篇思想汇报,作为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

4.在线考试:参训学员在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

(二)考核要求

培训确定了以“基于任务”和“关注过程”为原则的考核方法,将从过程性与获得感两个维度对学员进行考核,完成各项培训考核要求且总成绩达到90分的学员培训合格,准予结业,要求在线打印学时证明,学时证明存入本人档案。

考核方式

考核标准

分数

过程考核

发展对象须完成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学时)的必修课程学习,预备党员须完成不少于32学时(45分钟/学时)的必修课程学习。自主选学选修课程。

50分

参加主题研讨不少于2次。

5分

提交一篇不少800字的思想汇报,要求:思想性强、主题鲜明、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内容详实,如发现抄袭等情况不予结业。

15分

结业考核

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合格分数为60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30分

六、培训对象

(一)2019年下学期和2020年上学期发展的439名预备党员。

(二)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而被党组织列为发展对象并准备近期发展的同志。

2020年下学期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名额分配表

党总支

名额(人)

备注

民政与社会工作学院党总支

35

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分配名额按照党员发展计划控制数的1:1.5核定。

财经管理学院党总支

22

商学院党总支

23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26

软件学院党总支

36

艺术学院党总支

34

殡仪学院党总支

12

外语学院党总支

24

医学院党总支

30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党总支

73

合计

315

备注:教职工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不受此名额限制。

七、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的程序

(一)确定发展对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派人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初步确定为发展对象。

(二)党总支审议和学校党委备案。党支部将初步确定的发展对象人选报党总支审议并报学校党委备案;学校党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学校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

(三)确定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为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一般情况下,一名正式党员不宜同时担任多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四)进行政治审查。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结论性材料。

(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学校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共产党员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的所有程序都要留专门、详细的原始记录,谈话、座谈、会议等都要有讨论过程和结论。

八、发展对象参训的条件

(一)教职工发展对象与学生发展对象条件均应符合党章、细则的有关要求,严格考察其政治思想、入党动机、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社会工作热情等因素,全面按党员发展标准衡量,以保证党员发展质量。

(二)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习,培训合格。

(三)已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四)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期内,未受过校、院级处分。

(五)学生党员发展对象要重视其群众基础,凡学院、各级学生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必须参加班级投票表决,群众基础欠佳者(班级表决得票少于表决人数的60%)不予推荐;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查清或党内意见不一致的暂不予推荐。

(六)学生发展对象要重视考察其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正常情况下,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应稳中有升,名次不低于班级半数,入我校以来课程成绩平均绩点在2.5以上(“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群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群互选课,公共任选课);其中思政必修课(含思政“基础”课和思政“概论”课)成绩均在C等以上(含C等)。

(七)学习成绩未达到要求,但在校期间对学校、社会有突出贡献的大二及以上学生,可由各党总支填写《发展对象破格申报表》,另附事迹材料报校党委审查,比例不能超过各党总支当次发展对象总人数的10%,思政必修课(含思政“基础”课和思政“概论”课)成绩均在C等以上(含C等),入我校以来课程成绩平均绩点不得低于2.0(“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群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群互选课,公共任选课)。

(八)《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四章第十九条“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九、其他

请各党总支根据文件要求于10月16日前提交《2020年下学期参训预备党员名单》(附件3)和《关于xxx等xx名同志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附件4),纸质版签字盖章交组织人事处312室,电子版发邮箱:mzxydj@sina.com

 

附件:1.网络培训必修课程列表

2.网络培训选修课程列表

3.2020年下学期参训预备党员名单

4.关于xxx等xx名同志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

 

  中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