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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知:关于举办第二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8日

院属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学院业余党校将于近期举办第二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5月5日至5月15日

二、培训目标

引导参训对象牢记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始终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勇毅前行,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培训对象

2022年度院属各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须备案)

四、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形势政策教育、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宗旨教育、党员入党程序和流程、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性修养提升、优秀党员事迹学习等内容设置必修课程。围绕大学生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习方法与科研能力、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人际交往与沟通艺术、心理健康与压力管理等内容设置选修课程。

五、培训形式

培训依托“青海警官职业学院网上党校”开展。以在线学习为主,辅以线下自学、提交作业、实践活动及在线结业考试等方式进行。

参训学员可通过学院门户网站的“网上党校”入口进入“青海警官职业学院网上党校”页面(https://www.tcc.edu.cn/h/subject/qhjyedu/)参加本次培训,也可以直接下载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云APP)随时登录学习。参训学员用户名为《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发展党员台账(一)》中填报的个人手机号码,通过手机验证码直接登录即可。

培训分课程学习、主题研讨、研修心得、实践活动、在线考试五个环节。

1.课程学习。参训学员须在线完成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学时)的必修课程学习,还可自主学习相关的选修课程。

2.主题研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须结合培训心得和学习实际进行网上集中研讨不少于2次。同时,须在线下提交纸质版的交流发言材料。(20级学生交王宏老师,21级学生交巴丁松保老师,各支部参训老师由组织委员统一交政治部组宣科)

推荐主题如下:

◆谈谈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

◆谈谈对党的宗旨的认识

◆结合中国共产党的入党誓词,谈谈自己的认识

◆大学生党员应从哪些方面加强党性修养

3. 研修心得。参训学员结合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自身学习实际,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争做时代先锋”主题,撰写一篇思想汇报,作为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要求:不少于800字,思想性强、主题鲜明、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内容详实,如发现抄袭等情况不予结业。(20级学生交王宏老师,21级学生交巴丁松保老师,各支部参训老师由组织委员统一交政治部组宣科)

4.实践活动。根据学院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安排,学院业余党校将适时组织参训学员赴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实地参观等现场教学活动。

5.在线考试:参训学员在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合格分数为60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六、培训考核

按照课程学习40%、研修心得15%、交流研讨5%、在线考试40%综合评定得出,80分及以上为合格分数。

培训结束后,学员须在线打印个人学时证明,并报政治部组宣科(综合楼710)。经审定成绩合格的学员,将统一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材料,并计入个人档案。

七、其他事项

1.严格落实程序。请各党支部于4月30日前完成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和确定工作。参加此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为2022年4月30日前(含4月30日)经群团组织推优或党员推荐、党支部支委会议研究并票决通过,向院党委进行备案请示的人员。

2.及时报送资料。各党支部须于5月1日前向政治部组宣科报送《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台账(一)》《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簿》、确定该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部门公章)以及向党委进行备案的请示等材料。所报送材料须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政治部复审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第2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3.规范资料建档。各支部和参训学员须对照《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台账(二)》(附件2)开展自查,按要求规范填写相关内容。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试行)》、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及时建立、完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台账。

参加第2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学员须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研讨材料、研修心得、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一并报政治部组宣科存档。

联系人:霍冀平      联系电话:626997

附件:1.《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发展党员台账(一)》(用于支部建档和党委备案).xlsx

          2.《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发展党员台账(二)》(用于个人存档建档).xlsx

政治部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