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新党教传〔2020〕80号)要求,经评审,拟确定“杨丽名师工作室”等20个工作室为自治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袁梅名师工作室”等28个工作室为自治区中小学(含中职)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思想政治工作处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991-2381389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288号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思政处216室(邮编:830000)
附件:
附件2.自治区中小学(含中职)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建设名单.pdf
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
2021年1月14日